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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0号]
来源:办公室(转载自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0-02-21 浏览量:5848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 20 号)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满足企业复工复 产需求,确保企业员工安全便捷返岗,现就企业复工复产和员工 返岗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疫情形势,金水、二七、中原、管城、惠济及郑东新区 等域内企业可与市防控办第16号通告中明确的我市疫情轻微地 区的企业同步复工复产(我市规定的负面清单行业除外)。

  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向属地县(市、区)及开发区行 业主管部门提交《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后,即可复工复产。


  二、员工返岗复工

  (一)郑州市区域内的员工返岗复工。企业可直接为其办理 返岗入职手续。

  (二)省内市外疫情风险低的员工返岗复工。企业凭员工提 供的《个人健康承诺书》,为其办理返岗入职手续。

  (三)省内市外疫情风险一般的员工返岗复工。企业凭员工 提供的《个人健康承诺书》、本人居住地乡(镇、办)和村(社 区)两级出具的《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为其办理返岗入职 手续。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直辖市来郑返岗员工按此要求执行。

  (四)省内其他区域返岗复工人员。企业凭员工提供的《个 人健康承诺书》、本人居住地乡(镇、办)和村(社区)两级出 具的《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14天且无 异常情况的,为其办理返岗入职手续。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由各 县(市、区)和用工企业承担。湖北省范围内来郑返岗员工比照 执行,返岗后需集中隔离。

  河南省各地疫情风险等级以省有关部门划分为准。


  三、服务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釆取“企 业一驻地”点对点专车服务方式,免费为返岗员工提供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员工返岗包车通行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和员工承诺事项 的监管和抽查工作。


  四、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员工返岗复工工 作负总责,主动对接、加强监管、强化服务,帮助返岗员工办理 《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员工安全便捷返 岗创造良好环境。

  复工复产企业对本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应 如实提交《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并对承诺事项产生的后 果负责;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岗员工交通运输、流行病学调 查、疫情防控等工作。

  返岗员工应主动配合做好返岗复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如实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并对承诺事项产生的后果负责。


  以前规定与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如 有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371-67185696


  附件:1.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参考模板)

     2.个人健康承诺书(参考模板



  附件1:


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 (参考模板)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将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承诺如下: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已牵头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全面做 好疫情防控工作,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已建立健全企业 内部以及企业与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 息报送机制。

  二、企业已接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严格按照郑州 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上岗员工中无 外出情况或已按照要求完成隔离。

  三、企业已按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并将严格落实。

  四、企业已购置、配备测温设备和保障至少2周生产使用的 防护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及物资,并建立防疫物资库存和使 用台账,满足企业疫情防控、正常生产需求。

  五、生产车间、办公场所、生活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按要 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 进行清洁消毒。企业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避免集中就餐。

  企业完全了解上述内容,承诺遵守并对所承诺的事项承担法 律责任。


企业(盖章):        


法人签字:        


2020 年  月  日   


  附件2:


个人健康承诺书 (参考模板)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家庭住址: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人自觉遵守并将继续遵守疫情 防控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近期(自今日起前14天内)无到过疫区、有病例 报告的村(社区),无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无接触过来 自疫区或有病例报告的村(社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二、本人目前身体健康且近期内(自今日起前14天内)没 有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三、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上班 戴口罩、下班不岀门、不参加聚餐聚会;自觉接受医疗机构流行 病学调查,主动配合单位、居住地进行健康监测,当出现发热(体 温,37.3。0、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时,及时报告用工单位并 按照规范流程就诊。

  四、工作期间如拒不遵守和落实疫情防控相应措施,用工单 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据实报警。

  本人完全了解上述内容,承诺遵守,并对所承诺的事项承担 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20 年  月  日